關于合伙企業(yè)個人所得稅是很多會計人員關注的問題,那么對于這個問題,有很多的小伙伴們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么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有關于合伙企業(yè)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怎么處理以及相關的知識點內容,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快來看一看吧!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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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業(yè)為股東代繳代扣個人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yè)結轉應繳個人所得稅時,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某股東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企業(yè)收回股東個人所得稅款項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某股東
2、合伙企業(yè)為其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根據稅法規(guī)定,合伙企業(yè)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企業(yè)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
合伙企業(yè)為股東代繳代扣個人所得稅,應當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進行核算,
然后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結轉;
若合伙企業(yè)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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