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進行匯算清繳的時候會不會有一個疑惑,就是個稅匯算清繳是誰來做的?針對這個內容,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內容供大家進行參考,不清楚的小伙伴快跟隨小編一起來下文中看看吧!希望小編的分享能夠幫助到大家!如果在學習過程中有什么疑問的話可以咨詢我們的在線答疑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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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支持納稅人自行辦理,或交由納稅人任職受雇的單位辦理,或交由納稅人委托的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辦。
因此,納稅人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自己辦理、單位辦理或請人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可簡稱為年度匯算。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除提高“起征點”和增加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外,還在我國歷史上首次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這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稅負,更好發(fā)揮個人所得稅收入分配調節(jié)作用。
綜合稅制,通俗講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與我國原先一直實行的分類稅制相比,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發(fā)生了改變,即將納稅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以“年”為一個周期計算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平時取得這四項收入時,先由支付方(即扣繳義務人)依稅法規(guī)定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年度終了,納稅人需要將上述四項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費用進行匯總,收入額減去允許扣除的減除費用、各項扣除后,適用3%—45%的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和退(補)稅,這個過程就是匯算清繳。
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這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1、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19年已預繳稅額。
2、年度匯算的范圍和內容,僅指此次個人所得稅改革納入綜合所得范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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