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是按照會計準則進行相關的會計處理,匯算清繳一年一次。需要財務人員熟練的掌握,針對這個內容,小編在下文整理了有關個稅匯算清繳是什么意思的相關知識內容。感興趣的小伙伴快跟隨小編一起來下文中看看吧!希望小編的分享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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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算清繳是指所得稅和某些其他實行預繳稅款辦法的稅種,在年度終了后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
所得稅匯算清繳,其實就是上年度所得稅清算的一個過程。每年5月31日前需向稅務機關提交。有一個專門匯算表格,根據會計準則和稅務規(guī)定,把該調整增加的增加,該減少的減少。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xù)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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