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在我國境內的非居民個人和居民個人,在個稅計算方式上有所不同,那么非居民成為居民后,取得的獎金該如何納稅?具體的知識內容,小編在下文中走了詳細的介紹,有興趣的朋友,快來一起閱讀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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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外籍個人因延長境內居住天數(shù)達到居民個人條件,是否可以調整獎金計稅方式?
答:該納稅人在預扣預繳時應按照非居民個人數(shù)月獎金的計稅方式,年度匯算時自行調整為居民個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方式或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方式。
政策依據(jù):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規(guī)定:
“三、關于無住所個人稅款計算
……
(二)關于非居民個人稅款計算的規(guī)定。
……
2.非居民個人一個月內取得數(shù)月獎金,單獨按照本公告第二條規(guī)定計算當月收入額,不與當月其他工資薪金合并,按6個月分攤計稅,不減除費用,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在一個公歷年度內,對每一個非居民個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適用一次。計算公式如下(公式五):
當月數(shù)月獎金應納稅額=[(數(shù)月獎金收入額÷6)×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6”
另根據(jù)《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guī)定:“一、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中央企業(yè)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xiàn)收入和任期獎勵的政策
(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成為居民后,取得的獎金該如何納稅?關于這個問題,不知道看過上之后,大家對這個知識點,是否有了一定的掌握?會計教練是一個專為會計從業(yè)者打造的進行會計學習與培訓的互聯(lián)網(wǎng)平臺,大家聯(lián)系我們的客服,了解更多詳細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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