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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營業(yè)稅由誰來承擔

發(fā)布時間:2020-04-07 13:58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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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房屋或者是租賃房屋的時候是會涉及到一定營業(yè)稅的內容需要我們全面進行處理的,但是很多會計人員在整理這一方面內容的時候都不知道應該由哪方進行承擔,因此小編今天就詳細的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房屋營業(yè)稅的知識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購買房屋或者是租賃房屋的時候是會涉及到一定營業(yè)稅的內容需要我們全面進行處理的,但是很多會計人員在整理這一方面內容的時候都不知道應該由哪方進行承擔,因此小編今天就詳細的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房屋營業(yè)稅的知識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原則上房屋的營業(yè)稅應由賣方來繳納,但不排除買賣雙方可以通過合同另行約定的效力。你們的合同里將營業(yè)稅的繳納主體變更為買方,是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該稅對外是由賣方向稅務機關繳納,但實際上仍是有買方支付的。

對于新增部分的營業(yè)稅,按照你們合同對該項的約定,新增部分的營業(yè)稅應由買賣雙方承擔,只是沒有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對于買賣雙方各自承擔多少新增部分金額先由雙方協(xié)商,一般是各自承擔50%,如果協(xié)商不成,恐怕只能通過法院來確定了。但對外繳納稅金的主體仍應是賣方,如果賣方不繳納,買方的房子也不能過戶,合同實際上也無法繼續(xù)履行。賣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屬于違約。

關于對房屋營業(yè)稅的實操內容處理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這里了,各位會計人員還想學習更多稅務的實操處理,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這里了,各位會計人員也可以關注咨詢我們,不斷的領取更多實操課程內容,提高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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