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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員可不可以兼任財務科長

發(fā)布時間:2022-08-18 16:55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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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財務工作中,會計的各個崗位職責是分離的,不得相互交涉和兼任,這樣是避免出現財務風險的,所以出納員是不能擔任財務科長的,根據規(guī)定,出納是不得兼任收入和支出以及稽核等工作的,具體的就請閱讀下文的出納員可不可以兼任財務科長的文章。

會計教練

出納能當財務科長嗎

出納是沒有辦法兼職財務科長的,職位是要相互分離的,這樣避免財務風險

財務科長是單位財務部門的行政主管,對財務全部工作負領導責任。

出納崗位職責分離原則是什么

出納崗位分離原則包括: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全過程和直系親屬回避原則。出納人員要有嚴謹贈致的工作作風,自好的道德臨養(yǎng),并嚴格高守崗位分離原則,具體而言,會計職務與出納職務分離,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出納職務要與審計職務分離;支票保管職務與印章保管職務分離;支票審核職務與支票答發(fā)職務分離,支票簽發(fā)職務由出納擔任,其他會計人員不得兼任;銀行印鑒保管職務、企業(yè)財務印章保管職務、人名章保管職務分商,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會計教練

以上就是小編對出納員可不可以兼任財務科長的講解,看完應該知道出納崗位分離原則是什么了,不明白的都可以咨詢老師看看,都會為大家答疑解惑的。上文還有老師整理的出納工作實操資料供大家來學習更多相關知識,需要的快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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